自主创业约定 《自主创业证》在使用和管理上有哪些规定
1. 《自主创业证》在使用和管理上有哪些规定?
(1)《自主创业证》是申请自主创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发【2003】26号文件享受有关就业政策的有效凭证,全省通用。
(2)《自主创业证》的有效时限: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领取日起三年内有效。

(3)《自主创业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涂改。
(4)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创业证》由本人保管。被用人单位录用的,交由用人单位保管。
(5)《自主创业证》实行年审制度。年审由发证机构负责,每年7月进行。年审时,要将享受创业优惠政策情况录入微机管理系统。

(6)《自主创业证》如有丢失,应及时向发证机构报失,可以补发。但应按申领程序重新申领,其办证部门在《自主创业证发放情况表》个补发的新证上注明“补发”字样。
(7)对转让、出租、借用《自主创业证》的,有发证机构没收其《自主创业证》。用人单位或个人伪造,租借《自主创业证》骗取国家优惠政策和资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发证机构违反有关规定变卖或滥发《自主创业证》的,要严肃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3.签订就业协议书是应注意哪些问题?
(1)要认真地了解和掌握国家和省、市的就业政策和学校的就业规定。政策和规定是指引毕业生择业的方面,可以规定毕业生择业的行为,毕业生从中可了解到其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或者怎样去做。例如我省规定:“按国家计划招生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按定向、联合办学计划招生的毕业生按合同或招生时的就业协议就业”。

毕业生首先应清楚自己是哪种培养方式的毕业生,自己择业的方向才能明确。在实践中,有些毕业生只要单位好,不管政策是否允许,就签订了就业协议,结果学校在办理协议书签证时不能通过。
(2)慎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制订就业方案的主要依据,要求其手续必须完备。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前,要认真阅读协议书中的全部条款,特别是要清楚用人单位提出的附加条款,并了解清楚条款的内容和含义,同时还要学会运用条款和掌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步骤。

特别要了解用人单位有无独立的用人权,以及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和部门是谁。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是否,由于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或主管部门不认可,就不能纳入就业计划方案,所签协议书不能生效。
(3)约定条款的合理性和可接受性。签就业协议过程中,许多内容要靠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但是,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进行约定的时候要注意:约定的条件是否合理;约定的条款毕业生本人能否承受(例如对于违约问题,有的用人单位为了惩罚违约的毕业生,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使学生难以承受);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备注条款,必须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签字,否则当发生争议时,备注条款很难发生作用。
(4)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在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过程中实行其监督和管理职责,并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对毕业生就业流向实施必要的监控,所以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必须在有关政策和规定范围内进行。
(5)对于自己的切身利益也应子啊协议中予以说明。如是否允许考研,工作合同期限,见习期和转正后的报酬,是否按国家规定为自己缴纳有关保险等。
(6)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后,一定要将就业协议书交学校审核,并由学校在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后方能纳入学校的建议就业方案,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协议因无校方的意见、签章而不具备法律效力。
(7)目前,有许多用人单位委托派遣服务中介公司招收员工,毕业生在于派遣服务中介签订《就业协议书》时,首先要弄清楚其资质及法人资格,避免陷入签约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