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诊断门诊医生
45岁以下,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遗传咨询学习经历,持有产前诊断上岗证 相关政策要点 宿迁市引进医学人才政策待遇 1、政府提供人才专项补助。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学位的,分别给予每人8万元、6万元补助;“985工程”高校本科生给予每人4万元补助;“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3万元补助;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2万元补助。

专项补助分三年支付。 2、引进人才具备“正高职称(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副高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引进后担任单位重点建设学科带头人或重点特色科室主要负责人”条件的,可纳入专项事业编制管理,按照本地事业单位同类人才标准落实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事业单位标准计提。

3、从市外事业单位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经审批,可保留事业身份,用人单位按不低于本地事业单位同类人才标准落实工资待遇,并按事业单位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人事档案挂靠单位所属地人才服务中心。

4、对引进上述第2、3条规定的人才,在子女入学和家庭安置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子女随迁到市区入学的,可免费自主择校。随迁配偶根据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安置、单位协助和个人联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 5、对引进上述第2、3条规定之外的人才,用人单位可为其申请享受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本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发放。
